在法壇儀式中,法師的服飾通常包括 頭巾、頭牌與腰裙,各具特定象徵意涵。
頭巾 依五方之別分為五種顏色,分別代表:東營青、南營赤、西營白、北營黑、中營黃。鬼頭之面色亦可依此準則區分為五色。五方獸 則與五方相應,為東方青龍、南方朱雀、西方白虎、北方玄武(龜)、中央螣蛇。法師行儀時,需先紮頭巾,再佩戴頭牌,以示莊重。
腰裙 由白色腰帶連接兩片長方白布,繫於腰間,長度略過膝蓋,展現科儀中的肅穆與法度。
在進行法事時,無論派別,法師皆須除去鞋襪,以 赤腳 行之,象徵與天地相感應,表達至誠敬仰之意。
當法師代表五營 時,須手持與各營顏色相對應之三角旗,並由中軍令所執 四角黃色方旗,旗上書有 「令」 字,以統攝五營之勢。
此套服飾與配件不僅構成了法師的完整裝束,更承載著對天地、方位與自然秩序的敬畏與信仰,體現科儀中嚴謹的傳統與精神。